法律问答

分居两年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2-11-06 15: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两年,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并且对方也同意的,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已经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无论是否分居两年,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夫妻关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已经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分居两年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的。且在此之前,双方必须对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无人反悔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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