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房东签一年的合同,交押金5000,现在住了4个月,不想租了,押金房东不同意退,还能要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2-11-06 16: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一年的租房合同半年不住押金一般是要求退的,特别约定的除外。押金属于金钱质保的一种,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形式。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是可以不用退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合约没到期不想租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退押金,但是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押金如果属于物品保全押金,不想租了可以退还,但是需要另外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承租方违约时不退押金的,不能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东不退押金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房东恶意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押金,同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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