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书吗

协议离婚
2022-11-06 16: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更改;若是一方擅自更改,损害他人权益的,更改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不得再更改协议书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只需要双方自行协商更改即可。对于尚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存在变更更改问题,经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重新写一份就行;对于已经办理离婚的,双方对变更的问题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满足如下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离婚协议书:
    1、双方未领取离婚证的,可随时就离婚协议进行变更,导致不能达成协商,无法登记离婚的,可通过起诉离婚;
    2、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且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起诉主张撤销财产约定部分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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