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怎么查看我的犯罪事实

2022-11-06 18: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立。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审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 标准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刑事证据的审查方式:
    1、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查,即审查当事人提供或侦查机关搜集的证据是否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
    2、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即审查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
    3、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即审查证据资格,其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