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利费用缴纳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
2022-11-06 1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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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申请的费用交纳的方式:
    1、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
    2、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且申请人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3、其他缴费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等费用。该费用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根据规定缴纳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 专利申请缴纳的费用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等费用,若申请优先权的,还应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若缴纳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缓缴或者减缴。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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