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方打了结婚证,女的拿不到娘家户口本,能不能把户口迁到男方家去?

2022-11-06 19: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结婚女方户口不迁是可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结婚之后女方必须将女方的户口迁移至男方户口簿上面,女方可以选择在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不迁户口。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后是还可以申请户口迁回去的。这是属于女方自愿的选择,其可以将户口再迁回娘家,或者迁至其他地区。其户口迁回去需要本人或者沪指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男女结婚女方户口不迁可以的。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使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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