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单独所有,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6 19: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所有的房屋,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单独所有的房屋,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不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单独所有的房屋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子,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所有的,归一方单独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屋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但以个人财产出资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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