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独生子女,父亲一级残疾,父母吃的低保贫困户,子女买房,会不会取消低保

2022-11-06 21: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户的子女名下可以有房子,但是享受低保的家庭在低保期间除因拆迁外购买商品房的,不再享受低保待遇。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低保户子女可以买房,买房后取消低保资格。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低保户登记结婚并不会取消低保。低保户的认定与婚姻状况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当低保户的人均收入情况不再满足当地申请低保的条件时,在经过核查属实后,才会取消低保。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 家中有一人在享受低保政策,也不能算是低保户,因为低保户的鉴定是以一个整的家庭为单位的,低保户是指家庭生活困难,无生活收入或者生活收入低于该地标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且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享受的低保政策的家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4.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5.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6.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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