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追尾前方车辆,是全责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6 23: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被追尾后,认定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是这样的:
    1、报警,等待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4、准备好材料向保险公司理赔;
    5、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实线变道的过程中而导致追尾的,那么就是前车的责任。如果前车已经变道完成后才发生追尾的,虽然前车的实线变道行为,属于违反违规行为,但此时违规变道和后车追尾两者问题的关系已经没有相当紧密,所以是后车的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处理流程:
    1、报警,等待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4、准备好材料向保险公司理赔;
    5、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