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所朋友不可以去探视嘛?

刑事拘留
2022-11-07 0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拘留是可以去探望的。探望人在提出会见的申请后,经拘留所的负责人员批准,可以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内探望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 去拘留所探视要带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且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有时候只允许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和监护人都不得会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被刑事拘留后,家人是不可以去探视的。但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与其会见、通信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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