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离婚,或是有家暴财产都是怎么分割的,还有孩子怎么判的

离婚
2019-04-21 12:10: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以暴力或强制力殴打、捆绑、侮辱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迫害残害的行为,致使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性等方面受到伤害或摧残。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
    实践中,因家暴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因此,离婚双方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分割财产,未做相应约定的可以在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起诉离婚时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比如不得将父母财产拿来分割;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另外,因家暴离婚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将按照以下的标准进行计算:
    1、一方的过错程度,具体以实施家暴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确定;
    2、过错方的认错态度,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按其基本的收入进行判断;
    4、受害方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比如一般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将直接影响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相应预期。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 1、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协商不成,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2岁以内的孩子,如果女方争取且无不宜抚养孩子情形的,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如果决定离婚,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具体处理方案,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