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仲裁的开庭的步骤一般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
2022-11-07 05: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的开庭程序:先由仲裁庭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然后到期后准时开庭,由各当事人参与庭审;再在仲裁员的主持下进行陈述和辩论、质证;最后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仲裁开庭的审理程序是:首先,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需要回避;然后,当事人开始举证质证;然后,当事人开始进行辩论;最后,仲裁庭进行审理,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
    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 仲裁庭开庭审理的程序为:首先,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需要回避;然后,当事人开始举证质证;然后,当事人开始进行辩论;最后,仲裁庭进行审理,作出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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