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7 06:0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4、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子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买房不一定属于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购房产应认定为是其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那么该婚前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房产一般算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属于以下情形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
    1、在结婚之前,由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房产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2、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婚前由其中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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