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女方,有事实婚姻,无结婚证,育有一男孩,现在因感情不和分开

起诉离婚
2022-11-07 07: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感情不和,可以沟通协议或诉讼解决了
  • 你好:你可以报警解决,解除同居关系
  • 目前不能构成事实婚姻,只有未婚同居关系。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依据:目前不能构成事实婚姻,只有未婚同居关系。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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