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证怎么能加分

2022-11-07 07: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加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法:
    1、通过举报社会其他车辆违章行驶得来,通过此方法一年最多有效举报加分15分。
    2、通过答题来得分,交管部门会在官网上发布一些关于安全驾驶和遵章出行的试题,通过这个途径一天最多可以加一分,一年最多6分。
    3、无违章记录加分项,如果驾驶证持有者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没有任何违法扣分记录,一年可以加3分,最多连续3加9分。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对驾驶证加分的规定会有所不同,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的车管所。也提醒驾驶人不要因为驾驶证可以加分而降低安全驾驶的警惕性,这样是得不偿失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 驾驶证没有分。驾驶证是记分制,不是扣分制。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其驾驶证,并且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学习后,取得考试合格的,才能取回驾驶证。
    记分达到24分的,需要进行路考。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 驾驶证满分的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须经学习,并考试通过后方能清分取回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