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别人在银行贷款做了担保人,银行担保合同为三年,第一年本息结清后没有在为借款人做担保,也没有签字,但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又为他放款了,现在我有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2-11-07 09: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做担保人一般不会影响放贷,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贷款担保人在自己的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担保人清偿债务之后,有权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责任为: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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