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了,出租人可以合法收回房屋;
2、出租人与承租人友好协商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故意破坏房屋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且拒绝还原赔偿的;
4、出租人不按时交房,承租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然不交付的;
5、房屋有缺陷,严重影响承租人居住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