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别人借钱我签字了,就得我还吗这个欠条过了三年,还有效吗?

民间借贷
2022-11-07 09: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只要是合法的,过了三年还有效,但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过了诉讼时效起诉对自己会不利。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条如果是合法的,那么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有效的,只不过过了三年后,向法院起诉,以此欠条为凭证的,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因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条本身的效力是不会过期的,但是欠条证明的借款关系中权利人的权利过了诉讼时效的,则借条也没有法律效益了。权利人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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