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补办居住证须要那些条件且已59岁了

2022-11-07 09: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过期了补办需要携带持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本市合法居住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本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办理居住证需要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六个月;
    3.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6个月以上。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