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爷爷2010年去世,名下一套房子,没立遗嘱,我奶奶已经过世,爷爷有四个孩子,我爸最小,我爸有一个哥哥(04年去世)两个姐姐,请问我作为孙子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2-11-07 10: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奶奶留下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五条限定:有遗嘱的,按照遗愿继承或者遗赠解决。奶奶没立遗愿,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限定:遗产按照下列步骤继承: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
    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再分配遗产时,同一步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继母具有继承权,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关于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