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新买的摩托车2800公里机器大故障可以退车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1-07 10: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退保需提供退保申请书、保险单原件、保险费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其中退保申请书需写明退保原因和时间。此外如果保险单原件丢失的,需要进行补办,不然不给退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 汽车退一赔三的标准: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故障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汽车召回不一定会有补偿,如果因为车辆缺陷实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
    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