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你咨询一下,男女朋友关系,男方提出退婚,有过错,女方父母不同意继续交往,女方需要退男方钱吗

同居
2022-11-07 10: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情况而定。如果对方不要求退的话那就不用退。对方要退的话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不同意协商的结果,对方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如果是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情形就会要求退还。不符合那就不用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对方不要求退的话那就不用退。对方要退的话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不同意协商的结果,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进行查明。如果是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情形就会要求退还,不符合那就不用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对方不要求退还的话,那就不用退还。对方要求退还的话,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法院会进行裁量。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条件就要退还,不符合条件那就不用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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