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没钱,没有一方肯给小孩支付学费

子女抚养
2022-11-07 11:32: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孩子年满18周岁,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就不再有监护人和抚养权一说了。当然实践中,18周岁的孩子还面临着需要上大学或者是读研究生的情况,那个时候,孩子具体居住在哪里,由孩子本人自己的意愿决定。
    父母双方都没有权利再进行干涉。同时,孩子的学费也不能强制要求父母双方继续支付,需要有父母双方协商进行承担,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承担的话,只能由孩子自行解决。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在孩子18周岁之后离婚的,就不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用问题,在诉讼中法院也不会对这个问题进行处理。
    当然,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的,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但这个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抚养费仍需由父母予以支付,只要成年子女。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