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合作医疗与基本城乡医保有冲突吗

2022-11-07 11:50: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合作医疗只和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有冲突,不能同意享受这两项待遇,但与社保中的其他保险无冲突。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是有冲突的,不能同意享受这两项待遇。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农村合作医疗的办理程序:由村委会负责填写要参保人员的名单和申请表,再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医疗证,由医疗中心对参保人员进行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三
    (一)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完善经办机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培训和绩效考核。
  • 农村合作医疗的办理程序:由村委会负责填写要参保人员的名单和申请表,再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医疗证,由医疗中心对参保人员进行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三
    (一)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完善经办机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培训和绩效考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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