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盖真公章假合同有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7 12: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公章盖的合同,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或者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同意的,是生效的。但如果未获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同意,也不构成表见代理的,则合同不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盖真公章的假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由法院进行认定。一般合同具有法定无效情形才会被认定为无效,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假公章盖的合同除了构成表见代理或经被代理人追认或同意的情形外,一般是无效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才有效;假公章存在一定的效力瑕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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