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限制高消费能住四星级酒店吗?

2022-11-07 12:28:03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犯罪嫌疑人涉嫌经济犯罪的,被释放后若非失信被执行人,则是能住星级酒店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酒店经营范围一般包括:住宿、中式餐、西餐、棋牌、茶馆、会议服务,健身房、酒吧、KTV、美容美发按摩、咖啡厅、销售食品,烟酒饮料、停车场服务。酒店经营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营业,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 酒店经营范围一般包括:住宿、中式餐、西餐、棋牌、茶馆、会议服务,健身房、酒吧、KTV、美容美发按摩、咖啡厅、销售食品,烟酒饮料、停车场服务。酒店经营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营业,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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