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离婚证,第二次法院判决书,第三次结婚登记能不能拿离婚证办理?

起诉离婚
2022-11-07 13: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第一次婚姻关系是协议离婚的,那第二次结婚就需要带上离婚证。如果第一次离婚时法院判决的,那就应该带上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是要带上无配偶证明,不一定就是离婚证,但是有离婚证的还是需要带上。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第二次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离婚证明,但是离婚证明不一定就是离婚证。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协议离婚的,那离婚证明就是离婚证。如果前一段婚姻是诉讼离婚的,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就是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第二次登记结婚必须携带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诉讼离婚的,应当携带法院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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