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书

商标
2022-11-07 13: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一方的理由为: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处理方式:
    一、当事人向提交注册申请的商标局递交书面的撤回申请;
    二、商标局依法审查提交申请书件;
    三、审查通过的,准予撤回商标注册,并送达通知书。
    四、当事人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副本。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
    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处理方式:
    一、准备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原受理通知书、营业执照等申请书件;
    二、向商标局提出撤回申请;
    三、商标局审查申请材料;
    四、符合条件的,核准撤回;
    五、发给准予撤回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副本。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
    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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