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手指被车压断了,动手术也没治好,结果对方保险公司包括手术费、误工费等一共只赔1万不到,医药费手术费都大几千了,还误工了很久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7 14: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腿上缝了几针产生的医疗费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依据由交警根据双方过错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的认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如果不够伤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就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的相关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收款凭证等进行确认。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实际工资水平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责任方应当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医药费根据治疗实际发生的票据进行确定,误工费等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确定如经过司法鉴定,认定为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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