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女方要买房,要男方一起付首付,房产证没有男的名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7 14:40: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男方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没有必要加女方名字。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若为共同共有,该房产你们双方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双方按设定份额拥有相应份额。 房产证上未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该房产分割方式采用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下情形除外:
    1、夫妻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共同所有的;
    2、该房产虽为一方名下,但属于双方共同出资的,则在共同出资的范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