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有两小孩,怎么办手续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1-07 15:4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就不能算离婚,只能算解除同居关系。或者男女双方可以先行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或者协议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功的,可以交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生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未直接抚养孩子的家长要依法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有两孩子没结婚证的,如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则离婚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如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仅属于同居关系,未成立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有结婚证办离婚手续的,如属于结婚证遗失的,可以先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后,可携带补办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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