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合伙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了违反法律的行为,并且形成的公司盈利,我们也没有分红,我们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合伙企业
2022-11-07 15: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合伙人个人对外侵犯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的,一般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是在生产经营中侵犯了他人权益的,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合伙人对外的侵权责任可能连带,如果是合伙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的,那么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在生产经营中侵犯了权益的,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合伙企业若是实施了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为:
    1、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合伙企业的名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其他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
    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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