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身份证丢了,在外地公安局补办需要户口本吗?

2022-11-07 16: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掉了在外地可以补办,没有户口本不能补办,因为补办身份证的,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当事人可以在外地对掉了的身份证进行补办,但是没有户口本的不能补办,因为补办身份证的,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居民丢失身份证后不能补办,只能补领身份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要补身份证的当事人应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补办身份证的申报。
    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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