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我骑电车撞到别人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7 17:5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处理的方式为: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事故中相应的处理方法有:
    1、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按照各方过错确认相应的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但是行人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可以一并审理。受害者因交通事故而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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