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能否继续享受地方福利?

2022-11-07 18: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后女方可以不迁户口。法律不要求男女双方在结婚时把各自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法律也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迁移分户。所以是否迁户在于女方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对其进行干涉。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结婚可以迁户口也可以不迁户口。男女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除了部分地区限制户口的迁入,一方可以选择迁移户口到对方户口地,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也可以选择保留自己原来的户口,凭夫妻双方自愿,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并不是必须要迁移户口,主要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即可以迁户口,也可以不迁户口。并且男女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除了部分地区限制户口的迁入,一方可以选择迁移户口到对方户口地,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也可以选择保留自己原来的户口,凭夫妻双方自愿,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