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醉酒驾车撞人,但是没逃逸是怎么处罚的呀?

行政处罚
2022-11-07 18: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驾碰到车子后逃跑了的处罚是,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驾驶人喝醉酒之后驾车,若是属于轻微肇事逃逸的,应当受到的处罚为: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构成刑事犯罪的,由人民法院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对于有醉驾撞伤他人后又逃逸的行为人,进行判刑的规定是: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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