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