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太太的房子名下卖掉了,她不认识字,想给儿子还要公证处公证吗

2022-11-07 18: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进行公证
  • 你好,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公证。因此,房产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若选择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无)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