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批货委托别人卖,他低价卖给别人的时候也没通知我,后面他又跟我说货有问题,通过降价处理完之后,才通知我降了多少,这有没有触犯什么法律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7 19: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销售者虚假降价导致消费者受骗,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当地价格部门反映情况。对经营者的这种行为,相关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 若商家对商品的降价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