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上写了父亲一栏,且医院里不肯更改,xx局办户口说出生证明上写了父亲,要孩子父亲同意书才办户口,可孩子父亲不同意随母亲上户口,怎么办才能随母上户口

2022-11-07 19: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婚生子女要想随母亲的户口,需要母亲、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并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非婚生子女随母上户口的程序:
    1、由其父母去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出生的医院开相关的证明;
    2、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3、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再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非婚生子女随母亲上户口,由本人或者其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