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存续之前购房合同双方签订的,离婚后协议上写归一方所有,债务也归一方所有,办理房产证还需要双方到场吗

房屋产权
2022-11-07 20: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买房,办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的要夫妻双方到场,否则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如果房产证上是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办理房产证市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如果只是登记一方的名字,登记方一个人到场即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婚后买房,办房产证不一定要夫妻双方到场:如果房产证上是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办理房产证市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如果只是登记一方的名字,登记方一个人到场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双方协商一致的,婚前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合法,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双方共同买房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可以将房产证登记为双方,那么该房产就双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