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警立案了可以撤销吗

2022-11-07 20: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撤销案件简称“销案”。
    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
  • 公安局立案后的撤销规定为:经过侦查,发现具有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 报警立案后有以下撤销情形,能够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