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著作权权利限制的内容

著作权
2022-11-07 22:1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著作权权利限制是:
    1、当事人出于个人学习,适当使用他人已经发表过的作品的,不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
    2、为研究、欣赏、合理合法引用他人说明、新闻报道经发表的作品的,不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
    3、法律规定的其他著作权权利的限制。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 著作权的限制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权法的某些规定。主要是指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使用制度;强制许可制度。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著作权人的限制包括: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和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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