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不上班了,现在要把住房金公积取出来,怎样取出来

社会保险
2022-11-07 22: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先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情形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这样处理:
    1、仍在当地工作,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2、去其他城市工作的,可以办理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直接销户,然后提取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以下四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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