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已是失信被执行人,离婚后,孩子归母亲抚养,以后孩子还能上高消费私立学校吗

2022-11-08 03: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是失信人员,孩子由离婚后的母亲抚养,一般不会影响到孩子。父母一方被列为失信人员,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项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离婚了孩子跟母亲,父亲失信影响孩子上学。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且父母离异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并不与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父亲的失信情况不会影响到孩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孩子已经成年的,父母失信不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但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失信将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根据法律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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