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有什么好处?

劳务派遣
2022-11-08 05: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有下列好处:与用工单位建立联系,加强合作;降低用工单位的人事管理成本;增加用人单位的劳动收益;以及解决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就业问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劳务派遣有下列好处: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的补充;可以降低人事管理成本和招工招聘的费用;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省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等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有下列好处:填补用工单位中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空缺;降低其用人成本;提高其经济收益;有利于其人力资源的管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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