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怎么把孩子的户籍迁移到我这

2022-11-08 06: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孩子已经办理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带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还没办理的,直接抚养一方可以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给孩子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夫妻离婚,孩子父母可以通过以下程序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带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还没办理的,直接抚养一方可以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给孩子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孩子的户口迁移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