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包括:
(一)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
(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
法律依据:
根据《
合同法解释
(一)》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十六条第一款,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