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警告,如何消除?

行政处罚
2022-11-08 06: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警告的执行方式是行政机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对被处罚人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责令其改正,使其引起应有的注意和警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 行政警告记录一般自行政处罚决定一个记分周期即十二个月后取消。行政警告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通常给予违法行为较轻微的行为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行政处罚的警告可由行政机关当场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并对其进行训诫和警告,要求其认识错误并表示不再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