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的商业险保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

保险合同
2022-11-08 07: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车辆所购买的商业保险到期了之后,可以推迟交费的时间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决定;但车辆交强险在到期之后没有按时缴纳的,车辆即不得上路进行行驶。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车辆的商业险在到期之后一般是不可以推迟的,但保险合同中有可以推迟的相关条款除外;此外车辆的交强险是不得进行推迟缴费的,交强险未缴费的车辆是不得上路行驶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车的商业险保险到期了一般是不可以推迟交的,应当及时续保,超过有效期不续保的,该车是不得上路行驶的,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驾驶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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